台灣原住民排灣族 D N A
撰文/屏東縣三地國小陳再興校長
壹、歷史背景
一、社會制度
排灣族是長子繼嗣的世襲制度,不論長女或長男,只要是父母出生的第一個孩子,即承繼家名和祖產權利,以及奉養父母長輩的責任。家有重大決定,父母之外,長子意見是不可或缺的主要考量。由於排灣族繼承制度的嚴謹與操守,不僅維繫了社會秩序與倫理,也創造男女平權的傳統文化。包括魯凱、排灣、卑南族,這些社會的共同特徵,是階級性的社會組織,在社會階級體系規範下,每個人與生俱來便被區分為不同身分地位,即貴族、世家或平民,這是依血緣關係為基礎的系統。所謂階級制度,就是將社會分為貴、賤兩大階級,上層為貴族地主,下層為平民佃農,構成金字塔形的社會關係。此外,在北部的排灣族,還有介於貴族和平民之間所謂士的階級。1.貴族階級:排灣族的特權階級;2.士族階級:其意義與特權在各社群不一致,可享有免稅及若干紋身及名號之特權;3.平民階級:以勞力換取生活所需的階級。
貳、社會發展
一、貴族與平民的權利和義務
貴族身分依血緣關係相承,能遠溯至數十代,除可以收稅之外,貴族地主也擁有特權。就貴族的義務來說,貴族頭人除了對外代表部落,首先要尊重傳統,維護傳統。貴族對村民有統轄權,因此不論處理公務或私事,都有調派與命令村民的權力。同時,為維持傳統與社會秩序,頭目有權行使權力。遇到村民有糾紛時有權裁判。此外,村民如破壞傳統,侵犯頭目特權,或為害他人財產生命時,頭目有權懲罰,並且抽取相當財產作為賠償,在理念上,所有耕地、山林、獵場、河流和聚落基地,都是貴族所有。平民因在貴族頭目領地內建屋、耕作、狩獵,所以要繳納部分所得,給貴族地主作為貢賦。由於土地是貴族私有,除了核心貴族之外,不論是耕地或建屋,平民都必須事先徵得地主許可。房子建造完成後,這一家成員,就隸屬於地主貴族所管轄,於是形成了一個以地域為基礎的社會群體。至於一般平民,對於自己所屬的頭目也有相當多義務。平時除必須服從頭目命令,對於部落公務及頭目家私事,都有接受頭目差遣的義務。一旦有事發生,平民必須武裝保護頭目。平時,平民對自己的行為當檢點謹慎,不可以做出增加頭目麻煩或牽連頭目的事。
貴族的特殊待遇:
1.頭目衣服可繡飾挑織蟲紋、戴豹牙帽、插羽毛、豹皮外衣、肩衣、套褲等,平民不 可。
2.青銅刀、陶壺與琉璃珠是貴族權勢、地位與財富象徵,擁有最多而品級最高的青銅刀柄、陶壺與琉璃珠者,即為最有地位的頭目。
3.頭目階級的家屋是其輝煌家系的代表,在簷樑,門扉,屋柱上均有雕刻,主題以人像、人頭、百步蛇紋、鹿紋、野豬紋等最為常見。屋內柱子常刻有男女祖先人像,屋外的庭前廣場除常有人像狀石柱外,也可見到司令台,頭目遇部落大事時,可在此召集族人說話。
二、宗教信仰
豐年祭即收穫祭,排灣語的意思是「過一個年」,是在全部收穫後,趁此比較哪家收成最好,並感謝祖先賜予農作物豐收,向祖先們祭拜示謝。這是一個綜合性的祭典,舉行三至五天不等,族人不但藉此凝聚團結、互助合作與相愛的精神,更象徵著尊重生命與生生不息的文化傳承。傳統的祭祀是由祭師主持祭儀,並進行「小米入倉」、「遴選播種用的小米」等活動。
參、產業與經濟
一、部落圖騰的藝術
太陽、百步蛇和陶壺,被排灣族人視為頭目的象徵,陶壺通常為頭目所珍藏,且陶壺數量的多寡與好壞,與頭目家族的財富與地位息息相關。貴族頭目和平民婚姻是排灣族禁忌,然而,圖騰的子孫都會受到庇護而不加害,因此族人創造各種圖騰的藝術形象,繪刻在自己身上、服飾、器具、柱子,受到同一氏族全體的頂禮膜拜。
二、琉璃珠的意義
台灣各原住民族皆擁有琉璃珠,排灣族珠子的顏色、型態富於變化,數量眾多,外觀最醒目。傳統中的琉璃珠不但具有裝飾服飾的功用,也有宗教性咒物崇拜功用。巫師將珠子以某種神靈的功效,以琉璃珠為人施法治病,祈禱賜福或懲戒。裝飾服飾時,有人頭紋、人像紋、蛇紋、太陽紋等圖案,表徵社會階級,區別貴族與平民的功能。排灣族人非常重視古琉璃珠,視為傳家與婚聘中不可或缺之物。琉璃珠有特定的名稱與傳說,還有男珠、女珠的分別。珠子更具有某種類似神靈的功效,往往能賜福或降禍、保護或懲戒。
三、傳統美食
傳統美食阿外(qawai)是非常重要的食品,亦是排灣族象徵待客之最高敬意。自己家人想吃時可以做,但也會分享給鄰居,這是排灣的分享文化。用途為生育、滿月、慶典、從軍、求婚和結婚。其他的美食還有奇那富(Cinavu)、初魯克(culuk)、石板烤肉、月見過貓、炒山蘇(lukuce)、刺椿炒蛋、山苦瓜和過山蝦。
肆、生活與文化
一、排灣族衣飾之美
排灣族男子上身穿著對襟圓領長袖上衣,下身著短裙,身體的外部斜披一件長方形的披肩,如逢重大的儀式活動,則在短裙外加穿一件後褲。不論階級高低與否,都會穿著此類服飾,不過階級較高者才施以人頭、人像或蛇形花紋,而且花紋部位都在前襟及腋下兩側開叉處。女子上身穿著右襟圓長袖連身長衣,下身著一或兩件單片式長裙,小腿上綁一對腳布。上身穿著右襟圓長袖長衣,此類服飾的特色為長袖、圓領、有腰立領右襟、衣長至膝下、兩側開有高衩、襟口和領口使用紐結固定,服飾風格似乎受到不少漢人的影響。飾物有琉璃頸鍊、琉璃長鍊飾、女子背飾、女子耳環、琉璃手鍊、銀製手鐲、木梳等。自然飾物有鮮花、羽毛、皮毛、獸牙、鷹羽、豹牙、豹皮,只限於貴族直系佩用。
二、排灣族傳統紋飾
排灣族傳統服飾是台灣原住民中最華麗的,服飾上所用的各類紋飾,不但精巧多樣,且都有其意義。傳統紋飾有人形紋、動物形紋、人獸合形紋、太陽紋、陶壺紋、植物形紋和幾何圖案形紋。
三、結婚禮俗
排灣族為雙系社會,原則上是長嗣承繼家業,餘嗣則自選婚姻對象,自由選擇或父母指定娶妻、招婿。婚姻習俗分為幾個過程:定情、求婚、送薪柴禮、豎鞦韆架、籌備聘禮、成婚和婚後禮。
1.定情:男到女家訪問,送自己的頭巾、頸飾給女子,女子接受並回饋禮物,表示定情。
2.求婚:定情後由男方準備酒、豬、糕、檳榔、煙、花環、飾物等為禮物,並請媒人到女方家求婚,媒人多為兩家共同親戚。
3.送薪柴禮:男方蒐集薪柴送到女方家及女方家所屬的頭目為禮。
4.豎鞦韆架:結婚前一天,新郎與友人到山上伐木四根,運至女方家搭鞦韆架。在結婚當日,供女方家姊妹盪鞦韆之用。
5.籌備聘禮:男方家自訂婚後,即向父母親屬徵集鐵器、銀飾、陶罐、肩帶、佩刀、飾珠以及豬、酒、檳榔等為聘禮,各階級間的聘禮皆有規定,貴族之間的聘禮也較平民貴重。
6.成婚:結婚當日,除由男方請親友將聘禮送往女方外,媒人會提一小罐酒到女方家祝祭祖靈,並在女方家屋頂上殺一頭豬祭天。新娘則先往野外藏匿後,由新郎及朋友找尋並帶回,最後由新郎背回男方家。接著,新郎隨新娘在庭院內繞行三圈後送入臥房,由女方兄弟姊妹擁新郎新娘在床上假睡,並蓋男方家帶來毯子以表示洞房。爾後,新郎新娘與族人一起在庭院內跳舞慶祝。
7.婚後禮:男方的結婚酒宴長逹兩、三天,這期間新郎、新娘並不共宿。第三天,送親友回家時,新娘新郎一起回女方家中,並住兩三天,才正式圓房。新娘家人會送給新人一隻小豬,讓其帶回男方家,並正式展開婚姻生活。
四、喪葬禮俗
病死者臨終由家屬敬奉飯菜,表示最後一餐,然後用布或毯包紮死者,運至山中深埋七尺後上蓋大石,由巫師默禱後離去。第四天,家屬再祭祀後,以酒、肉款待巫師。如頭目家庭喪事,全部落五日都頭纏黑布帶,女戴竹帽白頭巾、肩與腰圍皆繫白布以為標幟,樸素節約。族人認為,人死後靈魂變成死靈,死靈有善惡兩種,善死者為善靈,可歸大武山靈鄉成為祖靈;橫死、惡死者之靈魂變成惡靈,徘徊在死去之地而成為幽靈,向路過之人作祟;至於幼兒夭死者之靈,則可返回太陽處以便再次投胎。
伍、排灣族分布情形
亞族 |
族群 |
鄉鎮名稱 |
主要村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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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aval |
raval群 |
三地門鄉 |
大社、青山、安坡、口社、德文、賽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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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utsu |
北部排灣 |
butsul本群 |
三地門鄉 |
三地門、馬兒、達來、口社、德文 |
霧台鄉 |
霧台(伊拉)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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瑪家鄉 |
排灣、瑪家、北葉、佳義、涼山、三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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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武鄉 |
平和、萬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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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部排灣 |
paumamauq群 |
泰武鄉 |
萬安、泰武、佳平、武潭、佳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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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義鄉 |
來義、古樓、丹林、義林、望嘉、文樂、南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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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日鄉 |
七佳、力里、歸崇、古華、春日、士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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獅子鄉 |
內文、南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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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部排灣 |
chaobolbol群 |
獅子鄉 |
南華、內獅、和平、竹坑、內文、楓林、丹路、草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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牡丹鄉 |
東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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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ebdek群 |
獅子鄉 |
草埔、丹路、楓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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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arilarilao群 |
獅子鄉 |
竹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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牡丹鄉 |
石門、牡丹、高士、四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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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karo群 |
牡丹鄉 |
旭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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滿州鄉 |
滿州、里德、永靖、恆春鎮(仁壽、龍水里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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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部排灣 |
pakarokaro群 |
太麻里鄉 |
泰和、大王、金崙、多良、溫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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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峰鄉 |
嘉蘭、介達、比魯、壢坵、新興、賓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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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武鄉 |
大武、大鳥、大竹、太湖、古庄、尚武、南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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達仁鄉 |
土坂、台坂、森永、新化、安朔、南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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